《南宁市支持南A东盟谷初创企业发展若干措施》核心内容与适用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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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与依据
《南宁市支持南A东盟谷初创企业发展若干措施》核心内容与适用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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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解读
官方概述: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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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南宁市支持南A东盟谷初创企业发展若干措施》已经市十五届人民政府第1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6年2月26日
南宁市支持南A东盟谷初创企业发展若干措施
为支持南A东盟谷初创企业发展,服务中国—东盟国家人工智能应用合作中心建设,提出如下措施。
支持对象及适用空间范围
支持对象:入驻南A东盟谷的人工智能初创企业、小微企业及团队,包括参加广西“AI超级联赛”的东盟国家企业和团队、东盟国家留学生创业团队、已入驻南A中心的东盟国家企业和团队、与东盟国家企业合资成立的公司等。其他外商投资企业可参照执行。
适用空间范围:中国—东盟地理信息与卫星应用产业园,五象创新型产业基地二期、三期园区,南向电子信息产业园;五象新区范围内具有人工智能产业基础的其他园区、经审核且符合条件的可参照执行。
支持孵化场地
分阶段阶梯式提供“拎包入住”办公场地,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50平方米,支持期限最长2年;可提供标准厂房用于小试中试或生产制造,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0平方米,有特殊工艺需求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标准,支持期限最长2年。免费提供共享会议室、会客室、路演厅等众创空间。
支持启动资金
经创新孵化行业管理部门牵头对企业孵化方案进行评审确认符合条件的,在企业入驻南A东盟谷后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创新创业资助。
支持创新研发
支持引入专业服务机构建设实验检测、概念验证、中试基地等创新服务平台,面向孵化企业提供普惠专业服务。发放人工智能创新创业服务券,支持企业用于购买概念验证、小试中试、检验检测、投资融资等相关专业服务,每家企业每年最高5万元。
支持基金投资
在南宁市人工智能产业基金中设立不少于2亿元的子基金支持在孵企业发展,重点支持获得广西“AI超级联赛”等自治区级以上的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及中国·南宁海(境)外人才创新创业大赛名次的企业。
先看这件事和谁有关
这条信息当前更适合 企业、经营主体与产业服务关注者 重点关注。如果你正准备处理“《南宁市支持南A东盟谷初创企业发展若干措施》核心内容与适用对象”相关事项,建议先结合自身身份、所属行业或所在区域判断是否属于适用对象。
官方原题为“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支持南A东盟谷初创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本页使用更容易检索和阅读的标题表达,但具体要求仍以原通知正文和附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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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它属于政策奖励或扶持事项,重点看申报条件、申报周期、支持方向和是否需要企业或个人资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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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对原文时怎么读
建议把本页当作原文导航和核验入口,重点看页面时间、附件、实施口径和是否存在新的补充通知,再进入官方页面继续确认。
如果原文属于政策解读、通知公示或公开信息,不要把二次整理页当作最终口径,后续办理、引用或咨询都应回到官方页面核验。
官方办理速览
| 字段 | 提炼结果 |
|---|---|
| 当前页面 | 《南宁市支持南A东盟谷初创企业发展若干措施》核心内容与适用对象 |
| 官方标题 |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支持南A东盟谷初创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
| 官方时间 | 2026-03-06 11:10 |
南宁政策解读速览
| 政策主题 | 适用对象 | 核心看点 | 重点关注 | 官方入口 |
|---|---|---|---|---|
| 《南宁市支持南A东盟谷初创企业发展若干措施》核心内容与适用对象 | 企业、经营主体与产业服务关注者 | 活动时间、地点和参与方式 | 查看政策原文与解读要点 | 查看原文 |
南宁信息要点表
| 字段 | 提炼结果 |
|---|---|
| 当前标题 | 《南宁市支持南A东盟谷初创企业发展若干措施》核心内容与适用对象 |
| 来源机构 | 南宁政策文件 |
| 事项分类 | 政务发布 |
| 适用人群 | 企业、经营主体与产业服务关注者 |
| 重点关注 | 活动时间、地点和参与方式 |
| 发布时间 | 2026-04-08 |
南宁阅读与处理清单
| 步骤 | 重点关注 | 适用场景 | 是否建议核验 |
|---|---|---|---|
| 1 | 先看是否属于自己当前需要处理的人群或事项 | 企业、经营主体与产业服务关注者 | 建议 |
| 2 | 优先确认自己是否属于适用对象,以及官方页面列出的时间、入口和要求 | 政务发布 | 建议 |
| 3 | 进入官方原链接核对最新版本,避免使用过期口径 | 有官方链接 | 强烈建议 |
来源与核验
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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