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水文管理办法》发布要点

先看结论
青岛政务发布整理,围绕“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水文管理办法的通知”提炼为可检索、可阅读的原创结构化内容,优先展示时间、对象、入口和行动建议,来源:青岛政务公开。
来源与依据
《青岛市水文管理办法》发布要点
这是一则与青岛相关的政务发布信息。本页优先整理适用对象、页面时间、官方入口和查看重点,帮助你快速判断是否需要立即处理。
核心解读
官方概述: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这项信息由 青岛政务公开 发布,围绕“《青岛市水文管理办法》发布要点”整理为便于直接查看的本地生活页。进入页面后,先看自己是否属于适用对象,再看政策重点和官方说明。
当前可确认的页面时间为 2026-03-17。准备办理、申报、预约或查询前,建议进入官方入口核对最新附件、受理范围和时间安排。
重点提示
正文
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青岛市水文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8日
青岛市水文管理办法
第八条 市水文机构应当根据省水文事业发展规划和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组织编制市水文事业发展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按规定报送备案。
水文事业发展规划主要包括水文事业发展目标、水文站网建设、水文监测和情报预报设施建设、水文信息网络和业务系统建设及保障措施等内容,并对水生态监测、水资源监测、水土保持监测等作出安排。
第十二条 水文测站分为国家基本水文测站和专用水文测站,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设立专用水文测站,不得与国家基本水文测站重复。在国家基本水文测站覆盖的区域,确需设立专用水文测站的,应当报省水文机构批准。其中,因交通运输、环境保护、水文地质勘查、地质灾害防治等行政管理需要设立专用水文测站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有关主管部门在批准前,应当征求省水文机构的意见。
撤销专用水文测站,应当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设立专用水文测站,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国家基本水文测站监测数据不能满足其特定需求;
(二)符合相应的水文监测技术标准和规范。
第十五条 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水文监测、水文信息和洪水预警预报等系统建设,增强重点地区和地下水超采区的水文测报能力建设,提高动态监测和应急监测能力。
水文机构应当加强水文监测,为防汛抗旱和水资源管理、水生态保护、水土保持等工作提供及时、准确的监测资料。
第十六条 从事水文监测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水文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保证监测质量和监测数据的连续性。
水文专用技术装备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要求,水文监测所使用的计量器具应当依法检定合格。
先看这件事和谁有关
这条信息当前更适合 政策申请人与民生福利关注人群 重点关注。如果你正准备处理“《青岛市水文管理办法》发布要点”相关事项,建议先结合自身身份、所属行业或所在区域判断是否属于适用对象。
官方原题为“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水文管理办法的通知”。本页使用更容易检索和阅读的标题表达,但具体要求仍以原通知正文和附件为准。
办理前重点确认
优先确认这件事的受理时间、适用对象和官方入口。特别是奖励申报、补贴申请、报名办理这类事项,通常都会附带时间限制或对象要求。
如果它属于政策奖励或扶持事项,重点看申报条件、申报周期、支持方向和是否需要企业或个人资质证明。
当前整理到的页面时间为 2026-03-17。如果你看到的原文出现新的附件、补充通知或时间变化,应以原文最新版本为准。
实用建议
如果这项事项与你有关,建议先通读本页表格,重点核对办理对象、时间安排、入口链接和需要提前准备的内容,再进入官方页面查看附件、申报细则或补充说明。
遇到奖励申报、政策兑现、资格审核、补贴申请或办事登记类事项时,不要只看标题,应同步确认是否有申报窗口、材料要求、联系方式及地区限制。
官方办理速览
| 字段 | 提炼结果 |
|---|---|
| 当前页面 | 《青岛市水文管理办法》发布要点 |
| 官方标题 |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水文管理办法的通知 |
| 官方时间 | 2024-03-12 11:25 |
青岛政策支持速览
| 政策 | 适用对象 | 支持方向 | 申请建议 | 官方入口 |
|---|---|---|---|---|
| 《青岛市水文管理办法》发布要点 | 政策申请人与民生福利关注人群 | 政策重点和官方说明 | 先确认条件、金额和申报时间 | 查看原文 |
青岛信息要点表
| 字段 | 提炼结果 |
|---|---|
| 当前标题 | 《青岛市水文管理办法》发布要点 |
| 来源机构 | 青岛政务公开 |
| 事项分类 | 政务发布 |
| 适用人群 | 政策申请人与民生福利关注人群 |
| 重点关注 | 政策重点和官方说明 |
| 发布时间 | 2026-03-17 |
青岛阅读与处理清单
| 步骤 | 重点关注 | 适用场景 | 是否建议核验 |
|---|---|---|---|
| 1 | 先看是否属于自己当前需要处理的人群或事项 | 政策申请人与民生福利关注人群 | 建议 |
| 2 | 优先确认自己是否属于适用对象,以及官方页面列出的时间、入口和要求 | 政务发布 | 建议 |
| 3 | 进入官方原链接核对最新版本,避免使用过期口径 | 有官方链接 | 强烈建议 |
来源与核验
结论
如果你准备办理、申报、预约或查询,建议先根据表格确认自己是否属于适用范围,再通过官方入口核对附件、材料和最新时间安排。
青岛市相关内容
沿着城市语义继续浏览本地办事、政策解读和服务型内容。
本地生活相关内容
围绕同一专题继续深入,避免单篇内容成为孤立页面。
常见问题
这篇内容主要讲什么?
青岛政务发布整理,围绕“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水文管理办法的通知”提炼为可检索、可阅读的原创结构化内容,优先展示时间、对象、入口和行动建议,来源:青岛政务公开。
这篇内容适用于哪些地区?
当前页面适用地区为青岛市,如需同城内容可继续查看页面中的城市聚合入口。
这篇内容最近一次更新时间是什么时候?
页面最近更新时间为2026-03-20。
这篇内容属于什么类型?
这是一篇“本地生活”类内容页,优先提供结构化摘要、时间点和相关入口。
这篇内容最初发布时间是什么时候?
页面记录的发布时间为2026-03-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