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商品住房“卖旧买新”专项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

先看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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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与依据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商品住房“卖旧买新”专项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
这是一则与广州相关的政务发布信息。本页优先把适用对象、支持方向、申报差异和官方入口拆成对比速览,帮助你更快判断是否值得继续查看。
核心解读
官方概述:各区政府,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税务局,市房屋交易监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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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可确认的页面时间为 2026-05-27。准备办理、申报、预约或查询前,建议进入官方入口核对最新附件、受理范围和时间安排。
重点提示
这页怎么用
正文
各区政府,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税务局,市房屋交易监管中心: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穗府办函〔2026〕19号,下称《实施意见》)的规定,为支持居民个人“卖旧买新”,现就实施商品住房“卖旧买新”专项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适用范围
自2026年4月30日至2026年12月31日,居民个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并完成网签,且在网签当日的前后1年内出售个人名下本市二手住宅的(出售日期为二手住宅转移登记的核准登记当日),可按所购新建商品住宅贷款总额的一定比例申领补贴。补贴对象为个人,即出售的二手住宅权属人为申领人本人(含本人为共有产权人的情形),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也为申领人本人(含本人为共有产权人的情形)。
补贴标准
补贴资金总规模2亿元,居民个人申请单套新建商品住宅的补贴金额为贷款(包括纯商业住房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和组合贷等贷款形式)总额的1%(补贴金额按四舍五入规则精确到元)。贷款总额不超过300万元,购房人申领成功后按贷款总额1%的相应额度给予补贴;贷款总额达到和超过300万元(含300万元),购房人申领成功后按每套新建商品住宅3万元的最高限额给予补贴。居民个人出售的一套二手住宅仅限对应一套新建商品住宅申领补贴,一套新建商品住宅仅可申领一次。
补贴发放方式
补贴资金每季度发放一次,自2026年6月至2027年12月共发放7批次,第一至第六批次每批次1000个发放名额。当季度提出申请的时间截止到季度最后一个月的月末日24时。当季度通过审核的申请人数量未超过1000个(含1000个)发放名额时,所有符合资格的申请人自动进入补贴发放名单;通过审核的申请人数量超过1000个发放名额时,采用摇号方式确定补贴发放名单,未摇中者自动进入下一批次。第七批次结合结转额度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发放名额,补贴资金用完即止。
申领流程
1.线上申请:申请人通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官网进入“卖旧买新”专区(https://fwgl.gzcc.gov.cn/mjmx),实名认证并填报申请材料,包括身份信息、联系方式、本人个人银行卡信息、已售二手住宅的不动产权证号、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网签合同号、抵押登记字号和债权数额等。
2.资格审核:市房屋交易监管中心负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和市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监测与研究中心配合,核对申请人购买的新建商品住宅网签时间和抵押登记债权数额、已售二手住宅转移登记时间。每季度前5个工作日内完成上季度申请人资格审核。
3.补贴发放名单确定:完成资格审核后,市房屋交易监管中心统计通过审核的人员数量,通过审核人数未超过该批次发放名额的,所有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均纳入补贴发放名单;通过审核人数超过该批次发放名额的,通过摇号方式确定补贴发放名单,摇号过程由公证机构依法公证。补贴发放名单在每季度前10个工作日内,通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官网 “卖旧买新”专区(https://fwgl.gzcc.gov.cn/mjmx)进行公示,申请人可登录查询结果。
4.补贴核发:市房屋交易监管中心于补贴发放名单确定的次月底前,将代扣缴个人所得税后的补贴发放至申请人系统填报上传的银行账户上。因申请人银行卡信息填写错误等自身原因导致补贴资金无法发放的,原补贴发放资格失效,自动进入下一批次参与申领。
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骗取补贴的,经查实后须全额退还补贴款项并承担相应违法责任。
(二)本通知所指居民个人出售本人名下二手住宅,是指以市场化方式出售二手住宅并办理交易过户,不包括赠予、继承、析产等情形。
(三)2026年4月30日之前,居民个人已完成新建商品住宅买卖合同网签,在本通知执行期间撤销网签又就同一套新建商品住宅重新签订或变更原购房合同的,不享受本次补贴。
(四)如确需解除新建商品房网签合同,购房人须先将已发放的补贴资金退还。
(五)本通知规定的“卖旧买新”补贴金额为含税金额,个人获得补贴时,应按税法相关规定纳税(由资金发放单位代扣代缴)。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5月25日
先看这件事和谁有关
这条信息当前更适合 购房、租房与公积金相关人群 重点关注。如果你正准备处理“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商品住房“卖旧买新”专项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事项,建议先结合自身身份、所属行业或所在区域判断是否属于适用对象。
这条信息由 广州通知公告 公开发布,后续办理、申报或咨询时可直接回到原文核对最新说明。
先比适用对象和支持方向
优先确认这件事的受理时间、适用对象和官方入口。特别是奖励申报、补贴申请、报名办理这类事项,通常都会附带时间限制或对象要求。
如果它属于政策奖励或扶持事项,重点看申报条件、申报周期、支持方向和是否需要企业或个人资质证明。
一般查询和投诉口径:全国统一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12345,多数省市规定一般咨询 5 个工作日内办理答复,复杂事项延至 20 个工作日;紧急情况可拨打 110(治安)、119(火警)、120(医疗急救)。
公开信息时效参考:政府门户网站重大事项公示期通常为 7-30 天,年度报告多在每年 1-3 月集中发布,涉及个人事项的公开记录多保留 12 个月以上;网页类整理信息建议每 3-7 天回看一次原文,重要变动以原文最新版本为准。
当前整理到的页面时间为 2026-05-27。如果你看到的原文出现新的附件、补充通知或时间变化,应以原文最新版本为准。
对比后怎么决定下一步
建议先通读本页表格,把适用对象、支持方向、金额口径、申报时间和官方入口放在一起比较,再决定是否继续准备材料。
遇到奖励申报、补贴申请或政策兑现类事项时,不要只看标题和宣传语,应同步确认是否存在地区限制、资质要求和申报窗口。
官方办理速览
| 字段 | 提炼结果 |
|---|---|
| 当前页面 |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商品住房“卖旧买新”专项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 |
| 官方标题 |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商品住房“卖旧买新”专项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 |
| 官方时间 | 2026-05-26 10:43:52 |
广州政策支持速览
| 政策 | 适用对象 | 支持方向 | 申请建议 | 官方入口 |
|---|---|---|---|---|
|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商品住房“卖旧买新”专项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 | 购房、租房与公积金相关人群 | 适用对象、申领条件和申报入口 | 先确认条件、金额和申报时间 | 查看原文 |
广州信息要点表
| 字段 | 提炼结果 |
|---|---|
| 当前标题 |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商品住房“卖旧买新”专项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 |
| 来源机构 | 广州通知公告 |
| 事项分类 | 政务发布 |
| 适用人群 | 购房、租房与公积金相关人群 |
| 重点关注 | 适用对象、申领条件和申报入口 |
| 发布时间 | 2026-05-27 |
广州阅读与处理清单
| 步骤 | 重点关注 | 适用场景 | 是否建议核验 |
|---|---|---|---|
| 1 | 先看是否属于自己当前需要处理的人群或事项 | 购房、租房与公积金相关人群 | 建议 |
| 2 | 优先确认适用对象、补贴标准和申请入口 | 政务发布 | 建议 |
| 3 | 进入官方原链接核对最新版本,避免使用过期口径 | 有官方链接 | 强烈建议 |
来源与核验
结论
如果你准备申报、申请或比较不同支持方式,建议先根据表格确认自己是否属于适用范围,再通过官方入口核对条件、材料和最新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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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这篇内容主要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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