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定婚前财产协议房产条款范文3篇

婚前财产协议房产条款范文一:婚前个人房产归属约定
本条款旨在明确一方婚前购买并拥有的房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及解除后(包括离婚、一方死亡等情形)的归属问题,确保其个人财产性质不变。
第一条:房产基本信息确认
甲方(或乙方)确认,其于【YYYY年MM月DD日】以个人名义购买位于【房产详细地址,例如:XX市XX区XX路XX号XX小区XX栋XX单元XX室】的房产(不动产权证书号:【填写完整证书号】),建筑面积为【XX】平方米。该房产购买时的全部款项(包括首付款、按揭贷款等)均由甲方(或乙方)个人财产支付,且产权登记在甲方(或乙方)一人名下。
第二条:产权归属约定
双方一致同意并确认,上述房产为甲方(或乙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无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该房产是否产生收益(如租金收入)、是否用于夫妻共同居住、是否发生形态变化(如拆迁补偿),其所有权始终归甲方(或乙方)个人所有,不因婚姻关系的缔结、存续或解除而发生任何改变,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三条:婚后还贷与增值处理(可选)
若该房产存在婚后共同偿还贷款的情况,双方约定如下:(选择一项或自行约定) A. 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拥有产权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具体补偿金额参照相关法律规定计算。 B. 婚后共同还贷部分视为乙方(或甲方)对甲方(或乙方)的赠与/借款(需另附协议),不影响房产个人所有的性质,离婚时不予分割。 C. 双方按出资比例确定婚后还贷及增值部分的归属。
第四条:相关权利与义务
该房产所产生的相关权利(如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均由产权人甲方(或乙方)独立行使。所产生的相关义务(如物业费、维修费用、未偿还贷款等)原则上由产权人承担,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
双方确认已充分理解本条款内容,自愿签署,承诺遵守。
免责声明:本范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协议内容应根据双方实际情况,在咨询专业律师后确定。
婚前财产协议房产条款范文二:婚后共同购房及产权约定
本条款适用于双方计划在婚后共同出资购买房产,并希望预先明确该房产产权归属及相关事宜的情况。
第一条:购房意向与出资
双方计划于婚后【时间范围,如:婚后五年内】共同出资购买房产,用于【购房目的,如:共同居住/投资】。购房资金来源约定如下:甲方出资【比例或金额】,乙方出资【比例或金额】。双方承诺出资款项来源合法。
第二条:产权登记与份额
双方一致同意,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产权应登记为双方【按份共有/共同共有】。(选择一项) A. 若选择按份共有,则甲方占【XX%】份额,乙方占【XX%】份额,不动产权证书应明确记载份额比例。 B. 若选择共同共有,则双方对该房产享有平等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
第三条:贷款与偿还
若购房涉及银行按揭贷款,双方同意以【双方名义/甲方名义/乙方名义】申请贷款,并共同作为还款义务人,按月/年从【夫妻共同财产账户/各自收入按比例】偿还贷款本息。具体还款责任和方式可另行约定。
第四条:房产处置与分割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非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独处置该共有房产(包括出售、抵押、赠与等)。若婚姻关系解除,该房产按以下方式处理:(选择一项或自行约定) A. 按产权登记的共有方式(按份或共同)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分割。 B. 通过竞价方式由一方取得所有权,并向另一方支付相应补偿款。 C. 出售该房产,所得价款扣除相关费用后按约定份额或均等分割。
本条款为双方关于婚后共同购房的预先安排,旨在减少未来可能产生的争议。
免责声明:本范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协议内容应根据双方实际情况,在咨询专业律师后确定。
婚前财产协议房产条款范文三:婚前房产婚后加名及产权变更约定
本条款适用于一方婚前拥有房产,并同意在婚后将另一方姓名添加至产权证上,或将部分产权份额赠与另一方的情况,明确相关权利义务及法律后果。
第一条:房产基本情况
甲方(原产权人)确认其婚前拥有位于【房产详细地址】的房产(不动产权证书号:【填写完整证书号】),该房产为甲方个人财产。
第二条:产权变更约定
基于【原因,如:双方感情和睦、乙方对家庭的贡献等】,甲方自愿同意在【时间点,如:办理结婚登记后X日内/达成XX条件后】将乙方姓名添加至上述房产的不动产权证书上,使房产登记为【双方共同共有/甲方占XX%、乙方占XX%的按份共有】。(选择一项)
第三条:法律性质界定
双方明确,上述产权变更行为构成甲方对乙方的【财产赠与/附条件的赠与/其他性质约定】。该赠与/变更自【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变更登记之日/双方约定条件成就之日】生效。若约定为附条件的赠与,条件为:【详细说明条件】。
第四条:撤销权与限制(可选)
双方同意,【甲方在特定条件下保留撤销权/该赠与不可撤销】。(根据《民法典》关于赠与合同的规定进行约定,注意加名属于不动产赠与,登记后一般难以撤销,除非满足法定条件)
第五条:离婚时的处理
若双方婚姻关系解除,已完成变更登记的房产将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按份共有财产】,按照变更后的产权状态并结合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分割。若产权变更未完成,则房产仍视为甲方婚前个人财产,但乙方可能有权就【对房产的贡献,如共同还贷、装修等】主张补偿。
双方均已清楚认识到房产加名或产权变更的法律后果,并自愿达成以上约定。
免责声明:本范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房产加名或赠与涉及复杂法律问题,务必咨询专业律师,根据具体情况审慎决定并拟定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