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分割婚后一方名下房产答辩状范文5篇

答辩状范文一:主张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要求依法分割
答辩人就[原告姓名]诉答辩人离婚纠纷一案,针对原告诉状中关于婚后登记在答辩人名下房产(位于[房产地址])的分割请求,现依法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答辩理由一:涉案房产系夫妻共同财产
该房产虽登记在答辩人一人名下,但购买于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结婚登记日期]之后),购房款主要来源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收入[可简述资金来源,如工资、经营收入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因此,该房产依法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答辩理由二:原告主张不分割或少分割缺乏依据
原告在诉状中[简述原告主张,如声称其贡献更大或答辩人有过错应少分等],该主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双方对于家庭及房产的贡献[可简述己方贡献,反驳对方主张]。且原告并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答辩人存在《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的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故其要求不分割或少分的主张不应得到支持。
综上所述,涉案房产依法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恳请人民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对该房产进行公平分割,保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请求事项:1. 依法确认位于[房产地址]的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2. 依法对该房产进行平均分割(或根据具体情况提出分割方案,如竞价、评估后补偿等)。 此致 [受理法院名称]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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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状范文二:主张房产为个人财产,不应予以分割
答辩人就[原告姓名]诉答辩人离婚纠纷一案,关于原告要求分割登记在答辩人名下房产(位于[房产地址])的诉讼请求,提出以下答辩意见:
答辩理由一:涉案房产系答辩人婚前个人财产
该房产购于[购买日期],在答辩人与原告登记结婚([结婚登记日期])之前,且购房款完全来源于答辩人的婚前个人积蓄[可提及资金来源证据,如婚前银行流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一)项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该房产是答辩人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范围。
答辩理由二: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可予补偿
虽然该房产为答辩人婚前购买,但婚后双方确有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部分银行贷款[具体金额和时间段]。对于该部分共同还贷以及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答辩人同意根据《民法典》相关司法解释的精神,由双方协商或由法院依法判决,给予原告相应的补偿。但这并不改变该房产属于答辩人个人财产的性质。
综上,涉案房产为答辩人婚前个人财产,依法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对于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答辩人同意依法处理。 请求事项:1. 判决确认位于[房产地址]的房产为答辩人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2. 就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依法处理对原告的补偿事宜。 此致 [受理法院名称]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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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状范文三:主张房产系接受赠与所得,应属个人财产
针对[原告姓名]在离婚诉讼中要求分割登记在答辩人名下房产(位于[房产地址])的主张,答辩人现根据事实与法律,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答辩理由一:涉案房产系答辩人父母赠与所得
该房产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答辩人父母[父亲姓名]和[母亲姓名]全额出资购买,并于[产权登记日期]登记在答辩人一人名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精神,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可附上出资证明、赠与声明等证据线索]
答辩理由二:原告主张共同财产缺乏依据
原告声称对该房产亦有贡献或主张是夫妻共同财产,缺乏证据支持。购房款全部来源于答辩人父母,并非夫妻共同收入。原告未参与出资,也无证据证明该赠与是明确赠与给夫妻双方的。因此,原告要求分割该房产于法无据。
综上所述,涉案房产是答辩人父母明确赠与给答辩人个人的财产,依法属于答辩人的个人财产,不应纳入离婚财产分割范围。 请求事项:判决驳回原告要求分割位于[房产地址]房产的诉讼请求。 此致 [受理法院名称]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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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状范文四:承认房产为共同财产,但主张因对方过错应少分
答辩人收到贵院转来[原告姓名]诉我离婚纠纷一案的诉状副本,现就其中关于房产分割问题,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答辩理由一:承认涉案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答辩人承认,位于[房产地址]的房产确系双方婚后购买,资金主要来源于夫妻共同积累,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可以分割。对此事实,答辩人无异议。
答辩理由二:原告存在重大过错,应少分财产
原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具体列明过错行为,如《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或其他严重过错行为],其行为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并对答辩人造成了精神损害,是导致婚姻破裂的主要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关于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以及第一千零九十一条关于离婚损害赔偿的规定精神,答辩人认为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原告作为过错方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该房产份额。[需准备相应证据支持过错主张]
基于上述事实与理由,答辩人同意涉案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坚决主张原告因存在重大过错,应不分或少分财产份额。 请求事项:1. 依法分割位于[房产地址]的夫妻共同房产; 2. 判令原告因其过错行为,在分割上述房产时应不分或少分[具体比例或数额]份额; 3. [如有]判令原告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 此致 [受理法院名称]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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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状范文五:同意分割房产,就分割方式及份额提出具体方案
关于[原告姓名]诉答辩人离婚纠纷一案中涉及的位于[房产地址]房产的分割问题,答辩人现提出以下答辩意见及具体处理方案:
答辩意见一:房产属性及分割原则
答辩人同意原告诉状中关于该房产系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该房产应依法进行分割。分割时应遵循男女平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并考虑双方对财产的贡献大小等因素。
答辩意见二:具体的分割方案建议
考虑到[例如:子女抚养权归属、一方居住需求、房产市场价值、贷款情况等具体因素],答辩人建议采取以下分割方案之一: 方案A:房产归答辩人所有,由答辩人根据评估价值[或双方协商价值]的一半[或其他约定比例],向原告支付房屋补偿款[具体金额],剩余贷款由答辩人承担。 方案B:房产归原告所有,由原告向答辩人支付相应补偿款,剩余贷款由原告承担。 方案C:双方通过竞价方式确定房产归属及补偿金额。 方案D:将房产出售,所得价款扣除相关费用和剩余贷款后,由双方平均分配[或按约定比例分配]。 答辩人倾向于[选择并说明理由]。
综上,答辩人同意依法分割涉案房产,并就分割方式提出了具体建议方案,恳请法院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及双方意愿,作出公平合理的判决。 请求事项:依法对位于[房产地址]的夫妻共同房产进行分割,并采纳答辩人建议的[方案编号]分割方案(或由法院依法裁决分割方式及份额)。 此致 [受理法院名称]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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