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书核心(事实理由)规范写法范文3篇

民间借贷纠纷起诉书事实与理由(范文一)
事实与理由部分是起诉状的核心,旨在清晰、准确地陈述纠纷发生的具体事实、被告的违约或侵权行为,以及原告提出诉讼请求的法律依据。本部分需客观陈述,避免情绪化语言,并围绕诉讼请求组织材料。
原被告基本信息及关系
原告:张三,男,汉族,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住址: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被告:李四,男,汉族,身份证号:YYYYYYYYYYYYYYYYYY,住址:XX省XX市XX区XX街XX弄XX号。原告与被告系朋友关系。
借款事实经过
被告李四因生意周转需要,于XXXX年XX月XX日向原告张三借款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六个月,月利率为1%,并由被告李四出具借条一张。原告于当日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伍万元整支付给被告(附转账凭证)。
被告违约及催款情况
借款到期日为XXXX年XX月XX日。借款期限届满后,被告李四未能按约定归还借款本息。原告曾于XXXX年XX月XX日、XXXX年XX月XX日多次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向被告催讨,但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推脱,至今未予偿还。
法律依据与诉讼请求基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及第六百七十八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之规定,被告的行为已构成违约,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被告李四借款不还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恳请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伍万元整及相应利息,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免责声明:本范文仅供学习参考,不构成任何形式的法律意见或建议。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起诉书事实与理由(范文二)
本部分旨在阐述导致人身损害的侵权行为发生过程、原告因此遭受的损害后果(包括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以及要求被告承担赔偿责任的事实基础和法律依据。
侵权行为发生经过
XX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许,原告王五驾驶电动自行车沿XX路由东向西正常行驶至XX路口时,被告赵六驾驶小型轿车(车牌号:京XXXXXX)沿XX路由南向北行驶,未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闯红灯),与原告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原告受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事故责任认定
事故发生后,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XX大队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编号:XXXXXXXXX),认定被告赵六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王五无责任。
原告损害后果
本次事故造成原告王五身体多处受伤,包括但不限于左腿骨折、头部挫伤等。事故发生后,原告立即被送往XX医院治疗,住院XX天,产生医疗费人民币XX元、护理费XX元、误工费XX元、交通费XX元等。经鉴定,原告伤情构成X级伤残。此外,原告的电动自行车完全报废,损失价值人民币XX元。
法律依据与赔偿请求基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被告赵六的侵权行为直接导致了原告的人身及财产损失,依法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赵六赔偿原告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财产损失等共计人民币XX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免责声明:本范文仅供学习参考,不构成任何形式的法律意见或建议。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起诉书事实与理由(范文三)
本部分用于陈述房屋租赁合同的签订与履行情况,重点说明被告方的违约行为(如拖欠租金、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等)及其对原告造成的损失,并阐明解除合同或要求继续履行、支付违约金等的法律依据。
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
原告(出租人)孙七与被告(承租人)周八于XXXX年XX月XX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原告将其位于XX市XX区XX小区X栋X单元XXX室的房屋出租给被告使用,租赁期限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月租金为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支付方式为押一付三。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将房屋交付被告使用,被告也按期支付了首期租金及押金。
被告违约事实
自XXXX年XX月XX日起,被告周八开始无故拖欠租金。截至起诉之日,被告已累计拖欠X个月租金,共计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00)。根据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第X条第X款约定:“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超过15日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人支付相当于一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原告催告与交涉情况
原告孙七曾于XXXX年XX月XX日、XXXX年XX月XX日多次通过电话及书面形式(附催告函)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租金并说明情况,但被告均未予理睬,也未支付拖欠的租金,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约。
法律依据与诉讼请求基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及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之规定,以及双方《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被告的违约行为已赋予原告解除合同、追讨欠租及要求支付违约金的权利。
综上,被告周八严重违反合同约定,拖欠租金,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为此,原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1. 解除原被告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2. 被告立即支付拖欠的租金人民币玖仟元整;3. 被告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叁仟元整;4. 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免责声明:本范文仅供学习参考,不构成任何形式的法律意见或建议。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